起诉离婚必须本人去,不能委托律师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必须是与案件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并且需要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特殊情况下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离婚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一、起诉离婚立案必须本人去吗
1、起诉离婚立案原则上是必须本人去的,不得由他人代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告应当是与案件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因此是不能够委托律师来予以立案的,需要当事人本人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要去哪里起诉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离婚立案必须本人前往法院提起诉讼,不得由他人代替。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特殊情况下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其他法院。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离婚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请当事人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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