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公司法对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没有明确要求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有限公司注册流程
(一)核准企业名称核名填写《企业名称核准登记表》填写好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递交《企业名称核准登记表》进行网上登记、核准。
(三)向工商局递交工商设立资料,主要有:公司章程、任命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
(四)三个工作日之后、领取营业执照。
(五)刻章。主要有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
(六)去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七)办理税务登记,国税地税同时登记。
(八)开设银行基本账户。
(九)国税地税落户;到税务所管辖区办事机构落户。2014年3月1日之后注册的公司不需要办理验资,以后工商年检在网上办理,不需要去工商局办理。
二、公司出资法律风险点
(一)虚假出资引发的法律风险
虚假出资,指出资人违反法律规定未履行出资,通过虚假手段取得验资机构验资证明,从而造成表面上已按章程约定的出资数额出资,但实际上并未出资到位的情形。对此,一经查实,虚假出资人不仅要为自己的虚假行为,承担一系列的法律责任,即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向公司承担补缴出资责任及赔偿责任;向公司债权权人承担无限清偿责任或有限补充清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受到刑事责任追究。
(二)抽逃出资引发的法律风险
抽逃出资,指出资人在公司成立后,将其所交纳的出资额暗中抽逃撤回,但其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的出资份额。出资人抽逃出资,除了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违约责任,也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抽逃出资,情节严重的,最高可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同时可以并处虚假出资额或者抽逃出资额10%的罚金。
(三)评估不实引发的法律风险
此类风险主要发生在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股东身上,因为其出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其出资时的评估价额。出资资产评估不实,一般情况下与提供的资产评估材料、资产评估中介机构以及评估方法等因素不无关系。如果因为上述因素中的一个或者多个环节出现问题,则很可能就隐埋下法律风险,由此导致了评估结果不被有关机关认可,延误公司设立或者最终导致公司设立不能。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