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
税人的认 定标准如 下:1. 从事货 物生产或 提供应税 劳务的纳 税人,以 及以从事 货物生产 或提供应 税劳务为 主,并兼 营货物批 发或零售 的纳税人 ,年应税 销售额在 50万元 以下的; 2. 对 上述规定 以外的纳 税人,年 应税销售 额在80 万元以下 的;3. 年应税 销售额超 过小规模 纳税人标 准的个人 、非企业 性单位、 不经常发 生应税行 为的企业 ,视同小 规模纳税 人纳税。 小规模纳 税人的确 认由主管 税务机关 依照税法 规定的标 准认定。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纳税人。具体认定标准如下:1、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2、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