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补办
。教师资 格证丢失 后可以向 原发证机 关提出补 发申请, 需要在公 开发行的 报刊上刊 登遗失声 明,并提 供相关材 料和申请 表。补发 的教师资 格证书编 号与原编 号一致。 具体流程 可参考搜 索结果中 提供的详 细步骤。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教师资格证丢了怎么补办
关于教师资格证丢了怎么补办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补办流程
1、持证人到原教师资格认定单位查验档案,并复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
2、持证人在当地教育网站(因各地不同,不清楚者可以打电话向当地部门咨询),填写与原教师资格证书一致的相关信息,一式三份,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签署“情况属实”字样。同时,教师资格认定单位在书面补办申请上签署“同意补办”字样。
3、持证人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初中以下可在覆盖当地区县的报刊上刊登,高中以上在覆盖全市的报刊上刊登,如日报、晚报、晨报、商报、时报等)。
4、个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补办申请、刊登作废声明的报刊、一张小二寸证件照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补发手续。
二、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3、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包括:姓名、教师资格证号等)。
4、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
三、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国家规定统一编号,加盖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钢印后生效。
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社会各类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证书、证明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证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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