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认购协议 书》是商 品房买卖 双方在签 署预售合 同或买卖 合同前所 签订的文 书,是对 双方交易 房屋有关 事宜的初 步确认。 简单说来 ,即是开 发商承诺 在一定期 间内保证 不将房屋 卖给除认 购人以外 的第三人 ,认购人 则保证将 在此期间 内遵循协 议约定的 条款与开 发商就买 房事项进 行商谈。 这种认购 行为的主 要特征是 买卖双方 约定的为 将来订立 合同而谈 判的义务 ,而并非 最终达到 签约。《 房屋认购 协议书》 中一般确 认认购人 打算购买 的商品房 的位置、 朝向、楼 层、房价 及签订《 商品房买 卖合同》 的时间。 认购人在 购房前作 为签订《 商品房买 卖合同》 的保证, 向开发商 支付一定 数额的订 金。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认购合同和购房合同一样吗
法律分析:不一样。房屋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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