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
居间合同 履行完毕 ,正常终 止;未履 行完毕, 如果想要 终止的, 可以由签 订合同的 双方当事 人协商解 除合同, 或者约定 了解除合 同的事由 ,当条件 达成时就 可以解除 。如果出 现了法定 解除合同 的情形, 居间合同 也会终止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怎么解除房屋居间买卖合同
法律分析:若是房屋居间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配责任。
若是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有约定解除权的,需要约定条件达成才可解除合同,或者出现法定事由:(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法条:《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二十六章第九百六十六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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