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
赁合同须写 明的内容包 含有:2. 租赁合同当 事人的姓名 或者名称和 住所;3. 租赁合同的 标的、数量 、质量、价 款或者报酬 ;4.租赁 合同的履行 期限、履行 地点和履行 方式;5. 租赁合同的 违约责任及 争议解决方 法;6.法 定或约定的 其他内容等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要写明什么
租房合同应该写明以下内容:1、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用途;2、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3、租赁期限;4、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5、房屋维修责任、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房屋租赁合同要写明什么
租房合同应该写明以下内容:1、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用途;2、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3、租赁期限;4、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5、房屋维修责任、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