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宣判通常不会通知家属,但根据诉讼法规定,法院在开庭前会通知被告人及相关人员,包括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并在公开审判的案件中提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法律分析
不会。
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宣判是不会通知家属的。
除未成年人为被告人的以外所有刑事案件,开庭前,都不会通知被告人的家属。
但是根据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二)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四)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五)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拓展延伸
判刑后法院是否会主动通知家属?
在判刑后,法院通常会主动通知被告人的家属。这是为了确保家属能够及时了解被告人的判决结果,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通知家属的方式可以是书面通知、电话通知或者面谈通知,具体方式根据法院的规定和具体情况而定。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并非必须通知家属,特别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家属涉嫌与案件有关或法院认为通知可能会对案件调查产生不利影响等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选择不通知家属。因此,被告人的家属在判刑后,也可以主动与法院联系以获取相关信息。
结语
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宣判不会通知家属。但根据诉讼法规定,法院在开庭审判前会通知被告人的家属,并在判刑后主动通知家属,以确保他们了解判决结果并提供支持。通知方式可能包括书面通知、电话通知或面谈通知,具体方式根据法院规定和具体情况而定。然而,法院并非必须通知家属,特殊情况下可能选择不通知。因此,家属也可主动与法院联系以获取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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