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具体表现形式其实主要有四种:
一是没有结婚的男女经常同居生活在一起的;
二是男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任意一方仍违背伦理道德偷情与第3者发生性关系的;
三是男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任意一方依然和他(她)结成夫妻关系的;
四是违背法律规定的男女发生性行为,比如说卖淫嫖娼,包括强奸等都是属于一种非法行为,而不是关系。因为关系是需要存续的,而行为只是短暂的。
相对而言,依据现行的法规,第一种情形,只要不是乱搞男女关系,属于正常的男女恋爱,法律和道德伦理都是允许的;而第二种情况,虽然法无明文规定,但有悖于道德伦理,会受到社会的谴责;只有第三种和第四种情况,才是我国现行法律所明令禁止的,通常第三种情况会构成重婚罪;第四种情况则会构成卖淫嫖娼罪或强奸罪。
男女关系法律界定有几种
男女关系法律界定应该只有两种人。
一是婚内夫妻关系,二是婚外不正当关系。当然还有恋爱中的男,女关系,但是它不属于界定而是一种自然关系。婚姻内的夫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和天妻双方履行职责的一种方式;婚外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不但是法律不允许。也是遭公众所唾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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