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一、离婚后彩礼可以退还嘛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我国民法规定,离婚后,下列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因此,如果同居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二、离婚返还彩礼有哪些条件
离婚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者是双方离婚的,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一方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因婚返贫导致的离婚彩礼应该要回来吗
因支付彩礼致贫的情况离婚时可以要回彩礼。因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诉请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会支持诉讼请求: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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