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分级: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分为三级管理: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系指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系指分布区域缩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系指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
一级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的保护措施有:
1、国家禁止采猎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2、采猎、收购二级、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采猎者必须具有采药证,取得采药证后,需要进行采伐或狩猎的,必须分别向有关部门申请采伐证或狩猎证;
3、采伐保护野生木本药材物种的,必须同时具有采药证和采伐证;
4、狩猎保护野生动物药材物种,必须同时具有采药证和狩猎证;
5、不得在禁止采猎区进行采猎,不得使用禁止工具进行采猎另外,国家还采取建立国家或地方野生药物资源保护区,对在保护区内从事科研、教学、旅游等活动进行严格管理等措施,以加强对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
中药品种保护年限有多长时间?
国家中药保护品种是指国家为提高中药品种质量,保护中药生产企业合法利益,对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中药品种实行分级保护。获得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的条件=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从天然药物中提取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
国家中医药保护品种的保护期限:中药一级保护品种分别为三十年、二十年、十年。中药二级保护品种为七年。
中药一级保护品种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保护期限的,由生产企业在该品种保护期满前六个月,依照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程序申报。延长的保护期限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的审评结果确定;但是,每次延长的保护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批准的保护期限。
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在保护期满后可以延长七年。
中药品种保护的申请费用
1、初审费:每个品种七千元,由省级初审单位收取。
2、复审费:每个品种一万五千元,由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收取。
3、保护品种年费: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生产企业在保护期限内每年按复审费的50%向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交纳保护品种年费。
4、同品种质量考核费:申请同一品种保护的,应向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交纳同品种质量考核费,用于委托药检部门进行同品种药品检验以及企业管理情况考核工作的支出,同品种质量考核费最高不得超过二万元。
【法律依据】: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分为三级:一级: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以下简称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二级:分布区域缩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以下简称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三级: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以下简称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