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个人收入中扣除税款和非税性负担之后所得的余额被称为可支配收入。
可支配收入是指个人或家庭在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非税性负担后,实际可以支配用于消费、储蓄和投资的收入余额。通常,可支配收入越高,个人或家庭的消费水平也就越高。因此,可支配收入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和消费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是每个纳税人必须缴纳的税金之一。个人所得税以个人的生产、经营、劳务、著作权和稿酬等所得为征税对象,并根据不同的所得额和税率计算缴税金额。此外,还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非税性负担需要支付,这些都将减少个人的可支配收入。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如何确定?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采用分级征税制度,根据个人所得额分为7个级别,税率由3%到45%不等。具体来说,2018年起,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6000元以下的,适用3%的税率;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适用20%的税率;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适用25%的税率;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适用35%的税率;超过960000元的部分,适用45%的税率。
可支配收入指消费者个人所得中扣除税款和非税性负担之后所得的余额。个人所得税是其中的一项非税性负担,采用分级征税制度。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计算并规划自己的可支配收入,以便更好地进行消费、储蓄和投资等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承担 民事责任 :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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