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监察权限有:
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
检机关主要承担的职责:
1、对监狱执行刑罚活动和管理教育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监狱侦查的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对监狱的立案、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受理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
6、依法应当行使的其他监督职责和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
综上所述,独立行使监察权,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
【法律依据】:
《监察法》第十八条
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
第十九条
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可以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或者要求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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