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写经济普查中的工资总额时,需要考虑不同的单位类型和工资计算方式。具体来说:
1、对于实际应发工资金额的单位,工资总额应该填写财务账上的应付职工薪酬,即工资贷方合计数。这些单位的工资总额是在财务账务处理的过程中就已经确定的,因此填写时需注意与财务账务的一致性。
2、对于其他单位,工资总额则应该根据人员的社保缴费基数总额来填写。
3、如果单位是按季申报的,那么“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可以填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4的数;如果是按月申报的,那么“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可以填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12的数。
4、工资区间按照实际当月工资数据计算,即当月计提工资金额非当月发放工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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