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工作机构。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综合科、财务科、计划基建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等6个职能科室,共有市直交通事业单位8个。其中,正县级3个:市公路管理局、市航运管理局、市地方铁路管理局,副县级2个: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正科级3个: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交通信息中心、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根据全国、全省的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布局,编制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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