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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什么是厂长负责制
2024-07-29 22:38:32 责编:小OO
文档

厂长负责制是指以厂长作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企业的全部经济活动负全责的企业领导制度。厂长负责制也指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中,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由厂长统一领导和全面负责的一种企业内部领导制度。在厂长负责制下,厂长作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法人代表,全面领导企业和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依照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在企业制度的管理下,有权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机构设置、人事任免,以及作出各项经营管理中的决策。另外,实行厂长负责制,应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思想领导作用,发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

劳动仲裁是人还是负责人?

都可以。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同时,需要填写仲裁申请书。依据相关规定,仲裁申请书内应写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所以劳动仲裁找公司的法人和负责人都可以。

村委会工伤谁负责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出现工伤的才能享有工伤保险的待遇,而村委会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所以是没有工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工伤赔偿金由谁负责

职工的补偿金是由企业负担的,属于劳动法上的法定责任,对应的是职工的补偿金请求权。

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得到的补偿金依据的是劳动法的直接规定,适用于所有的企业。

工地工伤事故由谁负责?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工地工伤事故由谁负责?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工地工伤事故由谁负责

1、工地上工伤由包工负责,除包工承担一定责任外,转包方应负有同等的赔偿责任,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

2、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认定工作流程是怎么样的

( 一)、申报

1、单位申报

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将伤者立即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抢救并到约定医院医治。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伤(亡)事故情况,填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工卡等有关材料。

2、员工或亲属申报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员工或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伤(亡)事故,填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暂住证、工作证、工卡)、旁证材料等有关材料。

(二)、受理

如员工或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工伤保险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工伤保险部门出具《收件回执》和《补齐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

如单位、员工或亲属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材料齐全,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给申请人。

(三)、调查

对员工或其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保险部门应对其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处理的通知〉〉,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员工或其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

如有需要,工伤保险部门可对员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单位、员工或家属应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部门可以拒绝支付该项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 四)、认定

工伤保险部门应在正式受理后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书》,并对仍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开出《工伤员工医疗期告知书》,通知用人单位、员工或其亲属。

对认定为工伤并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参保职工,同时开出《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帐通知书》和《工伤保险住院结帐单》,通知工伤约定医院允许其记帐医疗(门诊医疗费由用人单位先垫付,医疗终结后到工伤保险部门核销)。

对认定为工伤并需要治疗的未参保职工,则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销。

只要是在工作的范围,工作的时间,因工作的原因受到的伤都是可以认定为工伤,工地上受到的伤都是会由包工方和转包方来进行承担,如果包工方无力承担的,那么发包方就需要承担,因此,在确定赔偿时就一定要认定责任人是谁,这样才能获得相关的待遇。

相关内容:工地未签订劳动合同,受伤了怎么办?

一、工地未签订劳动合同,受伤了怎么办?

1、工人在工地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属于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2、如果用人单位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偿,没有购买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属于劳务关系,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包工头承包的工地上班受伤,该找谁赔偿

首先来看看工伤认定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包工头承包的工地上班受伤的,该找谁索偿应看情况而定。

1、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受伤的,可以首先找包工头追偿。

2、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时因第三人(不存在雇佣关系的人员)受伤的,可找第三人追偿,也可以找包工头追偿。包工头赔偿后可以找第三人索偿。

接着,如果在工地工作时受伤的,若包工头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即向包工头及雇主同时主张赔偿。

最后,如果与各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人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发生的工作性的工作伤害,那么首先是需要确定双方当事人,确实是存在着劳动关系的,但是双方根本就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就需要收集其他的证据材料,比如说工资条,还有就是工作证件。然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合伙干活一方受伤谁负责

合伙人共享利益,共担风险,部分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受伤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伤亡合伙人系为合伙人的共同利益而伤亡,其他合伙人作为受益人,应当给予伤者适当的经济补偿;如果其他合伙人存在过错,则应按过错责任给予伤者适当赔偿。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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