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买卖期货合约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2、客观要件,本罪表现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要要件,主要要件是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单位才能构成本罪。非上述人员,单位不能构成本罪,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即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提供或者明知是证券,期货交易记录仍决意伪造、变造或者销毁,并具有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目的。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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