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知道1 知道21 知道41 知道61 知道81 知道101 知道121 知道141 知道161 知道181 知道201 知道221 知道241 知道261 知道281
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欠条未注明还款日期,是否影响其法律效力?
2024-07-29 22:01:44 责编:小OO
文档

欠条有效期永久,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可以随时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为三年。欠条与借条的区别在于形成原因、诉讼时效和举证责任。出具欠条时应注意清晰的内容、明确的数额单位、表达清楚、避免歧义,并最好一式两份。

法律分析

一、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有效吗

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有效的,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有效期是永久有效的。如果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出借人(贷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对于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借条,如期间向借款人主张过借款,那么一般自向借款人主张之日或者借款人明确拒绝还款之日起算诉讼时效。

二、欠条与借条的区别

欠条与借条有如下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

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买卖、劳务、企业承包等事实产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条。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2.诉讼时效不同

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一样的,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为三年。

3.举证责任不同

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三、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借条的内容要清晰。基本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借贷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在阿拉伯数字标注后再用中文繁体字书写。

3.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

4.欠条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结语

在出具欠条时,我们应当注意清晰明确的内容,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姓名、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要件。同时,数额单位要明确,内容表达清楚,避免歧义。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以确保双方的权益。此外,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欠条,虽然有效期是永久的,但出借人在请求还款时应给予借款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对于欠条的诉讼时效,根据是否约定还款期限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借条和欠条在形成原因、诉讼时效和举证责任等方面也存在一些区别。因此,在使用欠条时,我们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