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队有一个大队长。根据查询国家消防总局规定:每个大队只能有一个队长和副支队长,负责消防队一个消防大队多少人的工作安排、人员分配等任务。消防大队由消防员(从事执勤灭火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文职人员(从事文秘工作)、以及各类技术工种如驾驶员、炊事员、修理工、通讯员组成。消防部门由公安部和武警总部共同领导。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消防队隶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是军事管理部门,受到武警,公安双重领导。在职能上,消防队是进行灭火,救援等工作,消防局是在公安局内部设立的专门的消防执法与管理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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