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管部门将审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身体条件、违法记分和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教育等情况。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有违法记分,以及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在接受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一、123号令实施前的记分是否作为参加审验的依据
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2013年1月1日之前产生发生违法行为及记分的违法记分,不作为是否参加审验的依据。2013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违法行为及记分产生的违法记分,作为是否参加审验的依据。
二、对小型汽车的驾驶人审验有哪些规定
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驾驶人审验的情形有两种:
一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应当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二是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需要提醒的是,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三、2013年新规驾照如何审验
1、审验截止时间
市民所持有的驾驶证上,若标注A1、A2、A3、B1、B2的准驾车型,该驾驶证就需每年进行审验。
大中型车驾驶人审验驾照时间为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
温馨提示:记分周期以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为准,而非自然年。
2、属地化审验
确定审验日期后,携带身份证明和驾驶证件,到属地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为了方便大中型车驾驶人办理审验,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属地化细分为三类。
第一类:前往从业单位所在交警分局或大队,交警会对该单位进行登记,方便集中办理。
第二类:驾驶人前往身份证所在辖区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
第三类:持户口或实际居住信息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
3、审验前学习
大中型车驾驶证审验前,驾驶人须接受3个小时安全警示教育。驾驶人可前往属地交警分局或大队,车管所不组织该类学习。学习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4、免予审验
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驾驶证未记分,该驾驶人将免予当年审验。
温馨提醒:在处理乱停放等交通违法时,该项违法行为记0分,也算作驾驶证未记分。
5、不再交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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