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1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对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自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就自诉案件的审判程序而言,对于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于不适用简易程序的自诉案件,参照适用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
另一方面,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也有其特点,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同时,自诉案件中的当事人可以在判决宣告前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自行和解是刑事诉讼法赋予自诉案件双方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然,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不同于普通公诉案件第一审的审理期限。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一、什么是刑事第一审程序
刑事第一审程序是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的初次审判。第一审法院通过对案件的实体审理,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并依照法律就被告人的罪责问题作出裁判。
二、刑事第一审程序基本信息
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的初次审判。为了慎重处理案件,在现代的刑事诉讼中,各国法院都实行数级审判的制度,即根据法定程序,案件须经数级法院审判才能终结。第一审就是法院对案件进行的初次审判。第一审程序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的诉讼阶段。第一审法院通过对案件的实体审理,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并依照法律就被告人的罪责问题作出裁判。第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没有上诉,或者在提出上诉以后,没有被上诉审法院撤销,即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应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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