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受理费由仲裁申请人预交,处理费包括差旅费、勘验费、鉴定费、证人误工误餐费、文书表册印制费等实际开支,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5日内预交。处理结案后、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的原则,根据实际支出确定。双方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共同承担费用。申诉人撤诉的,全部费用由撤诉方承担。争议经调解解决的,仲裁费由双方协商解决。此外,对于职工当事人一方生活确有困难的,经仲裁委员会决定可以减、缓、免交仲裁费。
一、离婚诉讼费由哪方承担?
关于离婚起诉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的,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的,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著作权诉讼费比例多少钱
诉讼费用即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缴纳和支付的费用。
可以分为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依法向当事人收取一定的费用,称为案件受理费用。
一般来说,著作权案件的受理费按诉讼标的进行计算。
其他诉讼费用是指除了案件受理费用之外,还应缴纳在诉讼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包括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交出的费用。
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费用。
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应预交反诉的诉讼费用。
申请执行由申请人预交。如当事人有困难,可向法院申请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或免交。
是否准许,由法院审查后决定。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人承担;
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由当事人按照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撤诉的案件由原告承担,其中案件受理费减半征收。
驳回起诉的案子,费用由起诉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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