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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问欠债能否扣押对方店铺
2024-07-29 09:30:30 责编:小OO
文档

合法追讨债务是债主的权利,但在此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否则可能成为“没理”的一方。债主应积极运用法律手段,通过民事诉讼向法院申请判决并执行,法院可采取扣押、查封、拍卖等措施。直接占有对方财物属非法占有,构成侵权。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可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在15日内未清偿或提出异议,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债主应避免非法行为,通过法律手段取回欠款。

法律分析

不可以,欠钱不还,债主讨债是合法的,但是,在讨债过程中应注意不要违反法律,否则最后就会变成“没理”的人。如果对方不肯还钱,直接占有对方的财物的,属于非法占有,实际上构成侵权。所以,债主们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千万不要冲动,要积极拿起法律的武器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

对方实在不肯还的,债主们是没有权利直接没收对方的财产,如果对方不归还欠款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判决之后,对方需要执行判决归还所欠欠款,如果对方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话,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利对对方的财产采取扣押、查封、拍卖等手段。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3、第二百二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二、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对方不肯还钱,直接占有对方的财物的,属于非法占有,实际上构成侵权。

结语

债主在讨债过程中要注意遵守法律,以避免成为没理的一方。如果对方不肯还债,债主不能直接占有对方财物,这属于非法占有,构成侵权。债主应该积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获得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包括查封、扣押、拍卖等手段来追回欠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2、218、220条,法院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债主应当遵循法律程序,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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