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外省中学生转回本省办理转学手续的步骤如下: 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