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89年9月1日实施。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简称《传染病防治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的法律。该法共有9章80条,规定了传染病种类,传染病预防,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疫情控制,医疗救治,监督管理,保障措施等内容。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