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送的价目表属于要约邀请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向另一方寄送价目表的,是属于要约邀请的行为。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