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合同不需要交纳印花税。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要缴纳印花税。也就是说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签订的借款合同(包括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抵押贷款合同)需要按借款合同缴印花税。这里强调的是签订合同的对象是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因此,民间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一、暂免征收印花税的情形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总的来说,民间借贷关系中不产生印花税及其他任何税费,符合法律规定的民间借款合同是有效的,在签订民间借款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合同中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当时央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4倍。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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