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原告撤回起诉后会裁定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及时提出解除申请;法院应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情况紧急时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申请人未及时提出解除申请需赔偿被保全人损失;被保全人可申请解除保全,法院应在规定期限内裁定。
法律分析
原告撤回起诉后,法院会在裁定准予撤诉的同时,裁定解除财产保全的,当然,申请人出具申请书申请对撤销保全是最好的了,因为有些财产保全,比如诉前财产保全,案件承办人可能不知道,不会主动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
(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
(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
(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
(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
(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拓展延伸
撤诉后,诉讼保全是否自动失效?
撤诉后,诉讼保全是否自动失效是一个常见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原告在撤诉后,诉讼保全措施会自动失效。这是因为撤诉意味着原告不再追求诉讼请求,诉讼程序也就终止了。然而,如果被告对撤诉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保全措施继续有效的请求。此外,如果法院认为撤诉后仍有必要保全的情况,也可以决定继续维持保全措施的有效性。总之,撤诉后诉讼保全是否失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院的裁量决定。
结语
撤诉后,法院会在裁定准予撤诉的同时,裁定解除财产保全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撤诉意味着诉讼保全措施会自动失效。然而,如果被告对撤诉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保全措施继续有效的请求。同时,如果法院认为撤诉后仍有必要保全的情况,也可以决定继续维持保全措施的有效性。因此,在撤诉后,诉讼保全的有效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院的裁量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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