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患者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调解协议书。
医疗纠纷的和解往往具有以下特点:
1.只有医患双方参加协商,双方地位平等,都有充分发言权,往往没有第三方的参与。
2.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没有强迫或者命令因素。
3.可以在纠纷发生后的任何阶段进行。
4.只能就民事赔偿或者补偿内容进行协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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