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编计划规定的时间内。每个年度,根据全县各党政群、政法、事业单位空编情况,由县编委下达年度用编计划,作为各单位调入或招录(聘)工作人员的依据。
各单位必须在该年度计划内使用编制,不得超计划数进人,否则不予办理入编手续。当年计划未用完的也不得作为下一个年度的计划使用,需另作申报。
年度用编计划的申请
各单位根据上年底的空编数,在空编数范围内,作好下一年度用编计划,并写出书面报告送县编委办审核,报县编委会批准后下达下一年度用编计划。已满编或超编的单位不得申请。
使用编制有关程序
各单位需使用编制调进人员或招录(聘)人员时,经凭县编委下达的用编计划,行政单位的填报《机关(参公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事业单位的填报《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申请表》,送县编委办审批,经审批后方可用于调进人员或招录(聘)人员。未经编制部门审批,各单位不得调入或招录(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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