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加油站##恶意转移财产#男子欠着300余万偷转给母亲87万。 早在2020年,江苏的周某将丁某告上了法院,要求偿还因购买加油卡引发的300多万欠款。法院判决支持了周某的诉讼请求,但丁某仍百般拖延还款。调查发现,丁某在周某起诉前向母亲薛某陆续转账了87万元。周某认为丁某在逃避债务,要求撤销转账,丁某则抗辩为是在偿还父母的借款。 法院调查查明,丁某在欠着外债的情况下,只要银行卡内有交易进账,就转给其母亲,且次次清零;虽然在银行流水中确有几笔其父亲向他转账的记录,但他每个月都向其父亲转账一到两万元,且一直在帮助父亲偿还买房贷款。最终,法院认定丁某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撤销了丁某给母亲薛某的转账,并判决薛某返还款项给丁某。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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