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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一名女子在公司工作多年,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公司在员工辞职后30日内未办理离职手续,并要求员工继续工作。员工拒绝后,公司以员工违反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员工赔偿公司损失57万元。
法律分析
1. 劳动合同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
在本案中,员工已经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已经解除。
2. 公司要求员工继续工作
公司在员工辞职后30日内未办理离职手续,并要求员工继续工作,其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3. 公司要求员工赔偿损失
公司以员工违反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员工赔偿公司损失57万元,没有法律依据。
4. 法律建议
员工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汪小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予以回应,而是继续接受汪小姐提供的劳动,应认定双方未就解除劳动关系协商一致,双方劳动关系此后继续存续。
公司在3个月后的2021年12月13日,以同意汪小姐辞职申请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显然超过了用人单位处理劳动者申请离职的合理期间,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最终经过一审二审,判决公司支付汪小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67600元。
以下是一些额外的建议:
员工在辞职前应当仔细阅读劳动合同,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员工在辞职后应当及时办理离职手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案例分析
本案中,公司在员工辞职后30日内未办理离职手续,并要求员工继续工作,其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公司要求员工赔偿损失57万元,没有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6万元。
希望通过对本案的分析,能够提高公众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并提醒员工在辞职时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