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补缴180个月(即15年)。凡符合城镇未参保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及“五七工、家属工”的参保人员,在2011年6月30日前达到或超过女55周岁、男60周岁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一次性补缴180个月(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 ,即可申办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在2011年6月30日,未达到或超过女55周岁、男60周岁,且女超过40周岁、男超过45周岁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采取向前一次性补缴一定年限,以后按照正常参保人员续保缴 费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年限满180个月(即15年),再申办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 办法。续缴养老保险费时,可直接持社保征稽处核发的《社会保险证》到各营业网点办理。由此可知,五七工一次性缴费的标准是一次性补缴180个月(即15年)。
“五七工”是指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建材、交通、运输、冶金、有色、制药、纺织、机械、轻工、农、林、水、牧、电、军工这19个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五七工养老保险就是专门针对这些行业的人而推出的基本养老保障。让每一个人都拥有养老保险,让养老保险覆盖到每一个地方。解决“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步骤。“五七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将‘五七工’、‘家属工’等纳入基本养老保险,意味着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更广,社会保障受益人群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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