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建立“延迟毕业团组织”集中进行管理。
(1)教师:不作处理。
(2)延迟毕业团员:统一转接到“延迟毕业团组织”。(主要为本科生,由团总支管理员操作。)
(3)应届毕业生:包括毕业生团组织中的一般毕业生团员以及混合支部中今年毕业的毕业生团员。
毕业学生团员个人或者以团支部为单位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
转入地点一般分为以下几类:
①升学(一般指国/境内升学):转入录取学校团组织团支部。
②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且工作单位有团组织:转入工作单位团组织团支部。
③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但工作单位未建团组织: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④出国(境)学习研究/国外升学:转入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