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的精神概括起来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没有年龄,性别,学历,职业之分,他们从点滴入手,从一件件具体的事情做起,主动地为社会,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帮助,做着看似平凡却有意义的事情,却让人倍受温暖、倍感温馨。
“奉献”——恭敬地交付,呈献,即不求回报地付出。
“友爱”——志愿服务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平等尊重。
“互助”——志愿服务包含着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
“进步”——进步精神是志愿服务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社会的进步。
志愿服务是一种生活方式。
志愿者是一群纯粹的人,一群高尚的人。有这样的人在,我们的社会,我们的世界,就会永远充满温暖。有他们这样一群人,是我们这个时代和社会的幸运,他们的善良,热忱和信念,应该受到我们社会的善待和尊重。
志愿服务的本质就是为社会奉献爱心,这是热爱伟大祖国的体现,在课余或业余甚至是专业从事志愿服务,将爱和温暖传递给身边的人,是勇于担当责任的体现,青少年读书期间参与志愿公益服务,是认识了解社会,把书本知识和社会实践结合,是练就过硬本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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