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笔录一般都是作为证据在相关的案件当中被使用的,一般情况下,较大火灾由消防大队调查,也就是消防大队工作人员负责询问,做笔录。
在消防行政执法中,笔录的形式有很多种:询问笔录、告知笔录、勘验笔录、临时查封现场笔录等。其中,询问笔录在消防行政执法中是作为重要证据存在的,主要记录“证人证言”和“当事人的陈述”,在消防行政处罚和火灾事故调查中起着关键性作用。
消防队办案流程
①向当事人出示《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
②讯问当事人或询问证人,讯问人或询问人不得少于2人。讯问当事人或询问证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或《询问笔录》;
③进行现场勘验或检查,并制作勘验或检查笔录;
④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证据;
⑤填报《行政处罚审批表》(分为适用听证和不适用听证两种)。对给予拘留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裁决;
⑥填写《告知公安消防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要求陈述申辩的,公安消防机构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制作《公安消防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⑦填发《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⑧制作《公安消防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建立行政处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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