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新2019年主要是关于宅基地的使用权、流转、退出以及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方面,新强调了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性质,并明确了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农民可以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对宅基地进行自主使用和改造,但需要遵循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此外,新还鼓励农民通过流转方...
1. 河北省规定,平原地区人均耕地不足1.5亩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平原或山区人均耕地1.5亩以上的,不超过233平方米,坝上地区则有更具体限额。2. 海口市规定,宅基地面积按人均30平方米计算,使用农用地的每户不超过150平方米,城区内建房有所。3. 温州市将家庭分为大户、中户和...
最新的有关农村宅基地的国家文件是《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于2019年9月颁布。宅基地应当对宅基地进行了规定。例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并且房屋建设也应该严格按照宅基地面积建造;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宅基地和闲置宅基地的利用等。《中华人民共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村村民的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浙江省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73号)和《浙江省关...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控制农村居民建住宅占用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农村居民的宅基地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厨房、畜禽圈舍、...
最新国家对农村宅基地审批: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建新房宅基地面积审批标准为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每户不得超过2平方米;人均占有耕地666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
根据以上规定,村民建房必须要符合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建的房屋必须要经有权部门依法批准,面积不能超过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为: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2008...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通知》发布的背景为,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比较薄弱,一些地方存在超标准占用宅基地、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侵占耕地建设住宅等问题,损害农民...
非法批准宅基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城市郊区和国有农场、林场、牧场的宅基地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三条市(县)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1992年7月8日省发布的《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