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工信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过渡期。
公告指出,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时前完成上传;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
同时,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
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政策,最早要追溯到六年前。2016年底,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根据规定要求,“国六”分为ab两阶段,第一阶段为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a”要求;第二阶段为2023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b”要求。
所谓“国六”标准,其全称为“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防治机动车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的国家标准。因其复杂性和标准门槛高于“欧六”标准,因此也被行业内称为“全球最严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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