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农民工们在城市的建设中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如果没有这些农民工,就没有现在日新月异,不断变化的,繁华漂亮的城市。但农民工的薪资问题,一直都是一个老生常谈的社会问题。不少商家,老板,包工头们因为利益的驱使,选择欺负那些不懂文化,没有城市背景的农民工,常常拖欠,少发,漏发他们应当获得的工资。而农民工们因为没钱,没有文化,常常也是求告无门,无可奈何,农民工讨薪,似乎永远在路上。
8月9日,安徽阜阳。一男子因拖欠农民工8万元工资8年被法院工作人员上门执行。面对突然上门的执法人员和债主,男子妻子起初还想跟债主打“感情牌”,见没有效果后又跟执法人员说能不能先还5万。多次协商无果后,执法人员便要对男子上措施,一旁妻子眼见情况不妙赶忙劝阻,并说现在不要是8万就是80万也能还上。
据悉,当晚,该男子已将欠的农民工工资结清。
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农民工讨薪的方法,快来看看吧:
1、农民工讨薪三个步骤:
第一步:搜集有关证据
劳动合同、用工协议、考勤卡、工资单、上岗证、欠条,完成任务记录等可以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据。
第二步:交涉
拿到这些凭证后,就可凭这些证据与用人单位负责人交涉,要求对方支付本人应得的工资报酬。
第三步:法律途径
如果该用人单位继续无故拖欠、克扣工资,告知用人单位负责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农民工讨薪的四个手段:
手段一:申请诉前保全
《民事诉论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前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据此,农民工可以避免陷入打高官司却拿不到钱的尴尬境地。
手段二:申请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今。这一规定将支付令制度引入欠薪案件中赋予了劳动者快捷进入司法救济程序的途径。
手段三:行使撤销权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此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人等时,债权人有钱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
手段四:恶意欠薪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今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就将恶意欠薪行为纳入了犯罪的范畴。农民工工资被恶意拖欠时,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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