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没有全国联网,所以异地社保卡是不能在安庆激活使用的。异地社保卡,开户银行是外地行,如果在安庆重新申办,可到市人社局社保卡前台填写“社会保障卡注销申请函”,重新申办需缴纳社保卡制卡工本费。 社保卡查询是否激活方式: 1、致电社保
社保卡丢失补办的方法:
社保首次使用密码一般都有默认的,有的是证件号后六位有的是1至6,你需要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后自行更改
1. 社保卡丢失后可以拨打服务热线进行预挂失。
可以的; 你百度合肥社保查询; 进入这个链接就可以了,一般账号是身份证号,密码是社保卡号;
2. 携带身份证等资料到社保卡服务网点 ,填写申请单并交给工作人员。
社会保障卡不可以异地激活,不过可以通过热线电话或者官方网站的方式激活。社会保障卡的激活:社会保障卡具有医疗保险结算功能和银行金融功能,需要分别激活后才能使用。医疗保险结算功能的激活:持卡人携带社会保障卡到定点药店或定点医院进行
3.补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领证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即可领取新卡。
1、必须要办理社保转诊手续的:目前来说社保卡的“医保账户”只能在参保地的社保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使用,异地就诊的,需办理转诊手续; 2、参保人异地就诊的,应带上有效身份证、社保卡、当地的定点机构出具的转诊意见(由当事人社保关系所在地
总结:
1.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进行挂失
1、必须要办理社保转诊手续的:目前来说社保卡的“医保账户”只能在参保地的社保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使用,异地就诊的,需办理转诊手续; 2、参保人异地就诊的,应带上有效身份证、社保卡、当地的定点机构出具的转诊意见(由当事人社保关系所在地
2.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到社保卡网点进行办理
不能,因为地方保护主义,有利益的东西都不想与人分享。每个地市,甚至每个县都有一个医保中心,多大的浪费!
3.持本人身份证和领证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应该是可以的 你具体再问一下社保部门吧 或者你问问合作医疗机构也可以 能不能用就清楚了
桐城是属于合肥都市核心圈,安庆是属于安徽省地级市。两个城市并非同一个统筹地区,而社保卡仅仅只能在统筹地区使用。只有在员工满足异地就医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在申请异地就医,在异地治疗出院后一个月内到社保缴纳地办理报销手续。 申报原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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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省内安庆到省立医院看病还要办转院手续吗?是直接拿社保卡到
1、必须要办理社保转诊手续的:目前来说社保卡的“医保账户”只能在参保地的社保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使用,异地就诊的,需办理转诊手续;
2、参保人异地就诊的,应带上有效身份证、社保卡、当地的定点机构出具的转诊意见(由当事人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定点医 院出具)等;
3、于异地就诊前,向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指定的定点机构的工作人员申请办理转诊手续;再由当地的社保部门批准(盖章)后再到异地的定点机构就诊;
4、出院后,再带上异地就诊机构开具的出院小结、住院证明、收据及明细、社保卡、转诊证明、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等回当地的社保部门报销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我在合肥市办的社保卡,请问在安庆市的药店里能否使用
不能,因为地方保护主义,有利益的东西都不想与人分享。每个地市,甚至每个县都有一个医保中心,多大的浪费!
合肥的社保卡怎么转到安庆?
要到安庆市社保局办理。
在安庆办的新的金融社保卡,在合肥缴纳有五险,在合肥可以用吗
应该是可以的
你具体再问一下社保部门吧
或者你问问合作医疗机构也可以
能不能用就清楚了
桐城的社保卡可以在安庆看病吗?
桐城是属于合肥都市核心圈,安庆是属于安徽省地级市。两个城市并非同一个统筹地区,而社保卡仅仅只能在统筹地区使用。只有在员工满足异地就医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在申请异地就医,在异地治疗出院后一个月内到社保缴纳地办理报销手续。
申报原因
1、限于本地医疗水平的*,一部分重病人和经本地定点医疗机构长期治疗效果不明显的病人转外就医。
2、一部分人员在本地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平常在外地工作,生病时在工作所在地就医。
3、部分职工退休后,怀念故土回家乡养老,在家乡当地医院就医。
4、一些企业在外承包工程或在外地设立营销机构,职工长期在外地工作、就医。
申报标准
1、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
2、退休后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
3、常驻境内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
申报程序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 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 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 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金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 参保人单位证明;
2) 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
4)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 医疗费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 住院病历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