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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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

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十二条 在自然景观适宜、生态系统完整、生态特征显著、历史和文化价值独特、便于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的湿地,可以建立湿地公园。湿地公园的建立和管理办法,由自治区制定。第十三条 在天然湿地内从事割芦苇、割草、放牧、捕鱼等活动,应当在...

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有几种?

你好,环评重点需要根据不同的行业特征和项目类别、所处环境功能区划、环境敏感性等基础性条件下才能确定。同一类项目所处环境条件不同,其评价重点也会不同的。 一般评价重点为:法律法规、产业、相关规划符合性、协调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

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2020修正)

第六条 县级以上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为湿地保护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财政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湿地保护的相关工作。国有林管理机构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

第十四条 对有特殊保护价值但不具备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件的湿地,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或者湿地公园。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应当按照湿地保护规划采取措施,对退化的湿地进行恢复。因缺水导致湿地功能退化的,应当建立湿地补水机制,定期或者根据恢复湿地功能需要有计划地补水;因过牧导...

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2018修正)

对不具备条件建立自然保护区的,应当因地制宜,采取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多用途管理区或者划定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和原生地等多种形式加强保护管理。第十四条 湿地生态景观优美、生物多样性丰富、人文景物集中、科普宣传教育意义明显的区域,经县级以上批准,可以建立湿地公园。第十五条 涉及区域生态安...

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

湿地保护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江河湖泊综合治理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水功能区划等相衔接。第十五条 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应当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第三章 湿地自然保护区第十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湿地,县级以上应当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一)列入...

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

湿地保护规划确需调整或者修改的,应当经原审批程序批准。第三章 湿地自然保护区与湿地公园第十一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一)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或者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二)具有生物多样性丰富特征或者属于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集中分布地;(三)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鸟类及...

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

重要湿地可以通过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多用途管理区、野生动物栖息地或者野生植物原生地等形式进行保护。湿地资源是指湿地及依附湿地栖息、繁衍、生存的野生生物资源。第四条 湿地保护是一项重要的生态公益事业。湿地保护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利用和可持续...

渭南市湿地保护条例

县(市、区)应当申请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生态系统典型、自然景观独特、历史和人文价值显著,具有科普宣传教育意义,并可供开展生态旅游等活动的湿地,可以建立湿地公园。湿地公园分为国家湿地公园、省级湿地公园和市级湿地公园。

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

第十三条 经认定公布的湿地,县级以上应当设立湿地保护标志,标明湿地名称、类型、保护级别、保护范围、地理坐标、保护管理机构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破坏湿地保护标志和设施。第三章 保护和利用第十四条 经认定公布的湿地,县级以上可以采取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

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条例

第十条 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建立自然保护区: 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以及已经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够恢复的同类自然生态系统区域; 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 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湿地、内陆水域、森林、草原和荒漠; 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