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未迁户籍获征地补偿款 同样享有平等权益【点击查看详情】
10月19日,湖南高院发布一起征地补偿款纠纷的案例。2012年2月,女子与某村一男子结婚,将户籍迁入该村,二人离婚后女子户籍仍在该村并单独列户。但在征地补偿款发放时却没有得到应得的钱款。便将当地告上法院。最后法院判决该女子获42万元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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