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医保报销比例【点击查看详情】
参保人员因病确需转诊转院治疗的执行分级医疗和逐级转诊制度。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一)参保人员患病需要在市直定点医院之间转院治疗的,由首诊医院提出转诊转院意见,经转往医院医疗保险科(室)审核同意后直接系统上传备案。(二)参保人员患病确需转往市外医院就医的,须经具备转院资格的医院(市直是泰安市中心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_医院泰安院区、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泰安市中医医院、泰安市肿瘤医院)科主任提出转诊意见,填写《泰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由医院医疗保险科(室)审核登记系统上传后执行。其中,转院到省内、跨省联网医院的直接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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