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孕妇胎儿死亡赔偿金怎么算?【点击查看详情】
第一、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乘以20年。第二、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乘以20年减去增加岁数。第三、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乘以5年。交通事故中,孕妇的胎儿死亡的,没有权利请求赔偿死亡赔偿金。民事权利自出生时才开始拥有。而胎儿也就是还没有出生,没有出生也就不享有民事权利,也就不享有请求民事赔偿的权利,也就无法请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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