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对方不认可可以复核吗?【点击查看详情】
一、司法鉴定重新鉴定的情况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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