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代表处首席代表可以担任境内公司负责人吗【点击查看详情】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只能从事与其业务有关的非营利性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其首席代表负责代表机构的一切活动。”根据该规定,外国公司代表处的首席代表只能代表外国公司在中国进行商务活动,不能代表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进行管理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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