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执业机构变更需要什么资料【点击查看详情】
一、株洲执业机构变更需要什么资料。1、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申请专职律师执业)。2、律师事务所同意接收申请人证明。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登记表。二、株洲执业机构变更法律依据节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7月18日司法部令第112号发布,2016年9月18日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第二十条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三)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四)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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