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点击查看详情】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①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②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一、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补办手续。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1、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2、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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