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构成条件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人的健康权利。二、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要具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至于所生产、销售的假药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在所不问。因为只要生产、销售了假药,就会破坏国家的药品监管秩序。如果生产、销售的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本罪法定刑升格的条件。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