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步骤和条件是什么?【点击查看详情】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入住率达50%以上或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且入住率超过30%或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建设单位或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查后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起草相关规则并公示征求意见,确认业主身份和投票权,审查候选人资格,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备案并办理刻章手续。法律分析;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如下: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如下:一、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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